澳洲完善家庭法情侶婚前可簽協議防止夫妻糾紛
聯邦政府公佈了擬議的法律修訂建議,以解決當前法律存在的不確定性問題,情侶們很快就可以通過簽訂婚前協議,來保護自己在婚姻破裂之時的合法權益。
由於法律尚不完善,家庭律師們幾乎已經停止為客戶起草婚前協議,以免將來遭到客戶起訴。
律政部長佈蘭迪斯週四公佈了法律修訂草案,以解決與締結這些財務協議相關的不確定性問題。布蘭迪斯參議員稱,《家庭法》修訂將明確締結、解釋和執行婚前協議的規則。
“擬議的法律修訂旨在確保將來,現在或此前的婚姻或事實婚姻關係雙方,能夠在不必上庭的情況下,承擔起解決他們財務和贍養問題的責任。”
2009年,家庭法院的一項判決給數万份婚前協議的有效性投下了陰影,雖然政府通過追溯性的立法以確保這些婚前協議不會因為小小的技術性失誤而作廢,但這些調整併沒有徹底解決問題,反而帶來的更多的不確定性。
澳洲法律委員會(Law Council of Australia)的家庭法部門多年來多次致函政府,敦促其解決這個問題。
Barkus Doolan Family Lawyers的合夥人杜蘭(Paul Doolan)週四對這一法律審查表示歡迎。
“婚前協議應使雙方能夠規劃倘使婚姻或關係破裂,他們個人所要承擔的後果,但現行法律卻給他們投下了不確定性的陰影。”
“法律專業人士和社會大眾都將熱烈歡迎此次審查。”
在著名的“華萊士與施特爾策案”(Wallace and Stelzer)中,一名千萬富翁與第二任太太,一名前雪梨脫衣舞嬢簽訂了婚前協議,規定倘若婚姻關係破裂,將支付她325萬元,但這名千萬富翁最終反悔,對這份婚前協議的有效性提出了法律挑戰。
儘管他的挑戰失敗了,但律師們表示,不同法官對如何闡釋現行法律的規定和婚前協議中的規定,存在明顯的差異,這就給律師和他們的客戶帶來了相當大的風險。
在某些情況下,這些婚前協議僅僅因為事務律師沒有與向當事人提供恰當的建議就作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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