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維修:到底是誰的責任?
在澳洲的租房協議中,房東為合理的維修支付賬單被認為是應該的,但也不總是這樣。
物業顧問說,在理想狀態下,租客要對保養和維修做出書面的要求。然後,房東要及時回復,並清楚地告之他們要如何處理存在的問題。但也不總是這樣,有時候房東反應很慢。
其實很多的爭論在前期伴隨著房東的說明表格上就能夠減少,比如授權中介可以在一定數額範圍內進行維修,比如$500。「如果他們同意,我們就可以直接聯繫維修,而不需要等房東的回應(房東的反應也許會很慢)。」。
在工作時間以外,租客有一張可以聯繫技工的名單。
儘管很多房東都很樂意相信由物業經理推薦的技工,但是還是有一些房東希望降低費用和自己進行修理。
如果房東有註冊這方面的生意和工作的話,他們自己維修是很好的。「但是經常發生的是他們幻想自己可以,並且試圖去維修他們沒有資格做的事情,結果沒能解決問題。」
而且一些有技術的技工都不親自去維修,儘管他們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省錢,但是這不是明智的,尤其是當他們不想和租客把關係攪在一起時。
不注意保養房子的房東面臨遭受較大經濟損失的風險,來自安全隱患而導致受傷或者損失的結果,還沒有加到可能引起房東支付高昂成本的法律責任索賠中呢。
如果維護不到位,在租約到期之後,租客可以選擇搬出,而不是繼續租住。
房東的責任
房東總是需要處理緊急維修,假如房東發現是租客的疏忽,租客通常被要求支付費用。
當租客發出通知之後,房東也必須承擔保養和任何損壞的物品維修。
在一些情況下,燈泡不一定要房東負責更換。在大部份的省和行政區,燈泡是由租客負責更換的。
非房東的責任
如果有不必要的東西在租約之前損壞,而且沒有註明,也沒有包括在照片清單、租約或者廣告裡面,那麼房東就不一定要維修它們。
租客可以在搬入之前對一些額外的,如空調、紗窗或百葉窗提出請求,租客需要被告知,假如有很多人對物業感興趣,他們的申請可能不被看好,因為有其他人沒有提出那些額外的需求。
租客需付錢的情況
假如是惡意的損壞或者疏忽,租客可能要付現金了。
如果被派過去修理廁所的水管工發現,是因為有東西掉在裡面堵住了,那麼這就是租客的錯誤。
這樣的情況,房東可以拒絕對維修費用負責,而租客被要求負擔這部份費用,一些維護在租約中已經被表明是租客的責任,這可能包括花園、泳池維護和類似的東西。
維修的類型和期望值
緊急維修
包括:突發供水問題、廁所堵塞或損壞、嚴重的屋頂漏雨、煤氣泄漏、暴風雨或者火災損失、電氣故障、洪水、任何導致房屋不安全的問題、爐子和烤箱故障。
必須要馬上回應——通常租賃法標明在24到48小時之內,依據不同的省或行政區,以及維修的類型。如果房東不回應,通常租約允許租客請人在一定數額內做緊急維修。在維省,這個數額最高可達$1800,在紐省,它是$1000。如果這些是合理的,租客會獲得這些花費的報銷。如果你無力負擔,或者價值超過了這個數額,租客要向民事和行政法庭提出申請。
非緊急維修
包括:任何不緊迫的維修——例如,水龍頭漏水或者門把手壞了。
維修的時間表通常是14天內。租客要書面通知物業經理,包括日期和告之發生的時間。超出這個時間,沒有維修,租客應該向法庭申請。法庭可以強制房東進行維修和在沒達到付款的居住標準下降低房租。這種情況下,租客不要停止交房租,否則會被驅趕出去。
租客不要把維修費或維修造成的損失拖得過久才去向法庭申請——因為給房東的維修通知以後,到租客向法庭申請是有時間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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